中山市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 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2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 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二、 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128人;其中本校教职工子女4人,属地镇街 计划90人,属地外招生计划34人。
2. 初中一年级128人;其中本校教职工子女10人,本校对口 直升0人;属地镇街计划50人,属地外招生计划68人。
3. 小学三、四、五年级各招收一个班,每班32人;有意向者
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中山梅沙实验学校)后台登记,学校会按照 登记顺序结合家长报读意向进行录取,录完即止。
三、收费标准(单位:元/人・学期)
说明:以上为现行收费标准,按学期收取,如有新的收费标 准以市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服务性收费、代收代管费(如校 服、餐费等)根据每学期公布的物价,由家长自愿选择,按实收 取。
四、入学注册
1. 网上信息登记:
时间: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 9时至6月1日24时
网址:http://www. zsedu. net/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简称“新生登记系统”)
2. 志愿填报
(1) 我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均有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 外计划两种类型,报读这两种计划都需要通过新生登记系统填报 志愿。
(2) 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并且只有审核通过后,填 报志愿才有效。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并自定顺序,若同时 符合多个志愿填报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 愿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并号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 可同时录取)。
3. 新生录取
(1) 优先录取对象:满足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含我校教职工子女),可在我校相应计划里优先录取。
(2) 摇号录取对象:6月下旬全市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我校按照全市统一摇号,
产生的招生顺序号,按照全市规定的录取方式分计划录取学生, 录满为止。
4. 入学注册
被我校优先录取、摇号录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应按照我校 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
(1) 注册时间:确定录取后至6月27日前,每天上午8: 30-12: 00;下午2: 00-5: 30;(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
(3) 注册所需资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a)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两个公章的户主页与本 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上,父亲页、母亲页和小孩页各1份);
b) 预防接种证明(到医院防保科打印); .
c) 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 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
5.补录
我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将在未注册 任何学校、填报我校志愿的学生中补录,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 亲兄弟姐妹,其次录取在我镇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如同类型学 生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按原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补录,录 满为止。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1. 学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凤安路7号
2. 学校咨询电话:0760-89997966
3. 监督投诉部门及电话:
东凤镇教体文旅局(东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0760-22600395
4. 学校微信公众号:中山梅沙实验学校
六、注意事项
1.监护人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 资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注册的, 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 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3.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