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三胎家庭购房优先要求孩子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即申请人双方应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
为什么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需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
《通知》中“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的认定是依据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