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榄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办法
1.有填报第一批志愿(市直属初中、民办学校),先进行录取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相应招生计划数的,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一旦被录取并注册,其他志愿失效。
2.有填报第二批志愿(花城中学、菊城小学、广源学校、丰华学校)的,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依次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录满为止。
3.第三批志愿录取本镇公办学校依次按第一、第二、第三 志愿的顺序。若同一顺序志愿报读同一学校总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按户籍属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不属学校招生片但居住地属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属于学校招生片区内三种类别先后顺序录取。三种类别中某类别超计划,则以"先家庭户后集体户、学生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等规则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若某公办学校仍有学位剩余,优先考虑户籍人员子女生,而后考虑教育优待政策生和跨镇区就读生。第 一、二、三志愿都未能成功录取的由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
4.公民办学校按规定录取符合国家、省、市教育优待政策生(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