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技人员积分分值:
指标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指标内容及分值:
1.对应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分);
2.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分);
3.对应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格、技能 (15分);
4.高级技师(30分);
5.技师(20分);
6高级工(15分);
7.中级工(10分);
8.初级工(5分)。
注意:
1、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标,是指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申请人提交的对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权威网站确认真实有效且类别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职业(工种)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 且与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一致。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4.提交的证书发证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