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信局发出通知,将组织开展成都市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申报相关工作。申报范围包括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申报时间截止6月23日。
1、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是充换电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具有充换电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同一项目有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单位自行协商确定一个投资主体为申报单位。
2、申报范围
(一)建设补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且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项目可申报建设补贴,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运营补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充电电量且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项目可申报运营补贴。
3、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个人)和申报项目所需条件及其相应补贴标准,应符合《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充换电基础设施部分)》(成经信办〔2020〕1号)(见附件)相关要求。
(二)申报建设补贴的,申报单位2021年度在成都全市行政区域内建成投运的充换电设施装机功率不低于1000kW。
(三)申报单位须将申报项目在内的所有充换电设施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车桩平台),并按照市车桩平台要求进行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录入及数据实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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