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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
(一)自2022年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智能手机的携带“核酸已采凭证”即可;
(二)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将在“河北健康码”上赋“弹窗”,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解除“弹窗”状态;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五)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