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哪些区县有购房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27 08:07:44佚名

2022桂林哪些区县有购房补贴政策

  荔浦市2022年商品住房契税补贴政策

  一、参与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房手续的购房人。

  活动时间及条件

  活动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6月30日。

  活动条件: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此期间。

  申领补贴办理流程

  (一)符合购房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户,到房开公司售楼部领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购房契税补贴审核表》(附件1),并据实填写;

  (二)各房开公司负责收齐本公司购房客户的申请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签署送审意见;

  (三)由房开公司统一将客户申请资料交到市房地产信息中心二楼市场服务股审核;

  (四)由市房产信息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市税务局对完税情况进行审核;

  (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向市财政局提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支付给购房人。

  需提交申请资料 (核原件收复印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购房契税补贴审核表》(附件1)

  (二) 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 契税税票(复印件);

  (六) 购房人荔浦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契税补贴的条件》内容确认书(附件2)。

  申领购房契税补贴后退房规定

  已领取购房契税补贴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贴,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申请补贴期限

  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权利。

  附件: 1.荔浦市2022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购房契税补贴审核表

  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契税补贴的条件》内容确认书


  平乐县2022年购买县城商品房享受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促销费、促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优惠政策

  2022年3月29日至8月31日,在县城城镇规划区域内,凡是购买一手新商品房、商铺、车库和车位的购房人,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按购房业主所缴纳契税给予全额奖励;

  (二)购买商品房户子女入学教育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三)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协调各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最优惠贷款政策;

  (四)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给予政策允许的最优惠贷款政策;

  (五)凡是团购5套(含5套)以上的,由平乐房地产协会协调相关房地产企业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二、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程序

  (一)享受上述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的购房人,凭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材料到县住建部门办理,县住建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于10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于6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和奖励汇入购房者银行账户,具体程序和步骤详见住建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

  (二)享受入学优惠政策的,凭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材料到相应的教学机构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步骤详见教育部门出台实施细则。

  (三)享受银行按揭优惠政策的,按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

  (四)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按平乐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本地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期房按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

  (五)享受团购优惠政策的,汇总购房需求前往平乐房地产协会询问优惠。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并对社会进行公布,让群众尽快享受到优惠政策。住建部门要严把价格关,严厉查处变相涨价行为。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2022桂林市资源县购房补贴政策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资源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资政函[2022]18号),对在资源县辖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缴纳契税并完成合同备案登记的购房者,给予财政补贴。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6月30日期间购买资源县辖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缴纳契税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购房者,属于首套房购房者(出具无房证明),在购房后可申请享受所缴纳契税全额的补贴。属于二套以上的购房者,在购房后可申请享受所缴纳契税50%额度的补贴。

  二、购房财政补贴手续由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购房者可凭相关材料到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财政补贴。

  特此通告。

本文标签: 契税  资源县  住房  优惠政策  商品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