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流程一览
(一)时间:按考生户籍分时段进行,具体为:
6月14日上午:固原市户籍考生参加。
6月14日下午:中卫市户籍考生参加。
6月15日上午:石嘴山市户籍考生参加。
6月15日下午:吴忠市户籍考生参加。
6月16日上午:银川市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宁东镇户籍考生参加。
6月16日下午: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参加考生。
(二)地点:贺兰山体育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金波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右转进入,步行至4号通道入场)
(三)报名及入场要求: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测评当日上午7:30前、下午13:30前开始入场。未按时到达者,视为放弃。体检现场不抽血,可正常进餐,可携带水和食物。
1.身体评估。考生评估是否具有不适宜参加测评的情况。因健康不良等因素,出现受伤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必须提前下载“我的宁夏APP”,携带以下11类表格证件(简称7表2证1卡1报告)及相关用品:
(1)身份证、准考证;
(2)高考报名登记表1份、高考体检表1份(均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打印,不接受其他浏览器打印的材料);
(3)具有考察意见、考察审核意见的政治考察表1份;
(4)用黑色签字笔填好基本信息的患病情况申报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各1份,均贴好近期无美颜一寸彩色蓝底照片;
(5)体温测试记录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6)测评当天手机行程码、健康码。
以上资料中,按照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面试表、体能测评表、政治考察表、患病情况申报表、高考体检表、体温测试记录卡的顺序依次罗列。
(四)项目及标准。实行单项逐项测评检查,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参加之后的测评检查环节。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参加完该测评检查项目5分钟内现场申诉,申诉后核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现场测评检查结束后,不再复测复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如:身高170厘米体重70千克考生,体重指数为:70÷(1.70×1.70)=24.2)。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其他: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血压正常,满足公安院校招生体检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面试。辨识考生是否适合公安工作。应避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报考动机不端正、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等有损警察形象的情况,不合格。
3.体能测评。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以下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为合格。
(1)50米跑。可测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1次。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跑≤4分35秒、女子800米跑≤4分3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