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2年5月30日
5月28日,湖南省人社局发布《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其中关于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如下:
补助标准: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次(含)以上被认定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困难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其他说明: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用人单位符合发放补助的参保职工数以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确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上述政策的县(市、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省本级、各市州本级参保单位按照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县(市、区)政策执行。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