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有多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政策,部分城市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如下:
沧州市
沧州将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将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缓解了过高的首付比例对职工自筹购房款的压力。
此外,沧州还允许父母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群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96万元。
唐山市
唐山市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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