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
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加大对缴存人提取支持力度
错过2021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业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可办理2021及2022年合并提取;本年租房提取未达到18000元金额上限的,可办理一次补充提取。
三、延长缴存人提取时限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受疫情影响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提取。
四、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对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为减少疫情风险,方便职工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建议各缴存单位和职工采取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的方式,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终端、支付宝、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务服务网、i西安APP、12329(12345)服务热线等在线渠道咨询、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