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认定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分别给予相应待遇。
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待遇如下:
1、发放补助
认定为中级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别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直接发放到申报对象个人社保账户。
2、养老补贴
对取得中级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养老保险补贴,连续补贴五年。
3、职业晋升
对认定为中级新型职业农民的,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且业绩突出的,两年后可申请晋级为高级新型职业农民。
4、信贷支持
对认定为全市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各级各部门在项目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配套生产设施用地等方面纳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