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1、随母亲办理:
非婚生子女(不满6周岁)随母亲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注: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但登记姓名选取父亲姓氏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父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随父亲办理:
非婚生子女(不满6周岁)随父亲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需为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内登记单位出具)。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