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港澳台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1)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翔安生活,申请在我区就学的,于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错过网上登记时间的,可携带有关材料与6月18日前到区教育局申报),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学的,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其父亲(母亲)为翔安区户籍的,到其父亲(母亲)户籍地片区学校报名;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21日到翔安区教育局现场清理提交审核相关证件和材料。
港澳台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本区征拆户子女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需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