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青秀区金浦路3号四楼
办理时间:
每周一、三、五10:30-11:30,16:30-17:30
注意事项:
现场10:30、16:30开始放号,每个开诊日限号50个,放完为止!!!
注意事项:
1、负责进行现场健康状况询问及接种禁忌核查的医师要严格按照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标准科学评估群众的健康状况,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标准可参考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60岁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凡是经评估后医师认为需暂缓接种的,必须在《健康状况询问及接种禁忌核查表》“具体建议”一栏注明“建议X周后重新评估”;凡是经评估后医师认为有接种禁忌症的,必须在《健康状况询问及接种禁忌核查表》“具体建议”一栏注明“建议X月后重新评估”;
3、曾感染新冠病毒的有关人员,如需出具接种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的医学建议书,统一由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