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和浩特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1)48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消(2021)17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公安民警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满10年的现役军人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加20分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
(3)现役军人子女;
(4)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
4.所有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录取。
5.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6享受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经审验确认后,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