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适用范围和标准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计提专项资金列支。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自2019年7月31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指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