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阳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通知如下:
在城阳区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按照城阳区现行招生办法办理。
本政策自2022年6月2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