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办理机构: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
办理流程:
1、选择申领原因
2、选择居住处所
3、查看申请材料
4、填写信息
5、上传申请材料
根据申领居住证业务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
6、提交申请信息
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温馨提示: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平台查看个人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具有与实体证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如需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可在电子居住证申领成功后申请办理实体证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