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6月2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巴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巴州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巴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自主住房,并承诺在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巴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高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