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山东区夏洋幼儿园招生
园所简介
中山市东区街道夏洋幼儿园创办于1997年,位于中山市东区街道夏洋街65号(夏洋小区内),于2021年8月23日正式转型为一所全日制新型公办幼儿园,隶属中山市东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园所占地面积1000 m²左右,办学规模4个班。
园内设计精致、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类设施现代、齐全、环保。幼儿园本着“让孩子自然成长”为办园理念,秉承“生如夏花,汪洋浩博”为文化理念。让教育回归自然,为孩子们真正创造一个和谐美好、寓教于乐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招生计划
小班:50人;中班:19人;大班:13人
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条件
※ 政策性照顾对象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规定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2.《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
3.符合《中山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9号)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符合《中共中山市委、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规定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5.符合《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中山应急通〔2020〕24号)规定的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
6.符合《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
7.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规定的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
8.本园在职员工的适龄子女等。
※ 东区户籍幼儿
招收东区户籍幼儿(截止至报名时间,户口本登记为东区户籍的幼儿)。
※ 其他类型
2022年9月中班大班的招生对象原则上是东区户籍幼儿,在未达招生计划数,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东区户籍子女(幼儿户籍不在东区,父母一方户籍在东区);其次父母在东区街道购房居住或工作,近1年连续在中山市东区街道缴纳社会保险的非东区街道户籍儿童。
招生方式
①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名额有限,额满即止。可在幼儿园门卫室填写《夏洋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位申请表》或在公众号文章末尾处下载学位申请表。
②提交材料:在线报名成功后,点击提交即可。纸质材料(含报名表和健康调查表),现场交至幼儿园进行审核。
上交资料
第一批(东区街道夏洋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的户口簿(含户主页)、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第二批(父母一方是夏洋社区户籍的适龄子女)
父母各一方户口本复印件、儿童户口簿(含户主页)、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第三批(东区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的户口簿(含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页)、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第四批(政策性招生对象)
(一)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儿童的户口簿(含户主页及本人页)
②儿童出生证
③父母身份证
④烈士、英模、伤残等证明;
(二) 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①父母家长身份证;
②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④军人证
(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①父母身份证;
②幼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出生证;
④近一年参保证明;
⑤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
第五批 (中山市其他区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的户口簿(含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页)、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第六批(本省外市、外省户籍人员且在东区就业的适龄子女):
儿童的户口簿(含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页)、儿童出生证、父母身份证、父母其中一方在中山缴交社保证
※ 特别说明
1.如同等条件下预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生名额,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名单将于6月30日前在园务宣传栏进行公布或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0760-88638326、18029900886
园所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夏洋村65号(夏洋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