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房登记办理流程
注意:西安购房前需办理意向登记!
一、登记步骤
1、点击进入:西安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
2、选择登录或注册
3、选择意向登记房源,点击我要登记
4、认定购房家庭类型即可
注意:登记须知
1.每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满18周岁以上成年子女、单身以单独家庭申报。
2.涉及多个家庭共同购房意向登记的,需添加多组家庭信息。
二、登记后买房流程
意向购房人多于可销售房源时,应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分别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家庭,并按顺序进行选房。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的,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登记的意向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因放弃选房或者选房后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置房源,按照房源类别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人姓名,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撤销手续。因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撤销网签备案的,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通过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三、登记购房注意事项
1. 购房家庭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对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意向登记。
2. 意向登记核验通过后或开发企业现场资料核验截止后,意向登记信息不得撤销、修改。
3. 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已取得意向登记号的家庭,在该项目当期选房结束后(待定),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