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认定结果备案登记
为实现对人才的工作、在岗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自《余杭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发布之日起(即2022年2月1日),新增人才认定结果备案登记,新认定的区级F类人才认定结果每满两年需要重新备案登记。2022年1月31日前已认定的区级F类人才自2023年1月1日起将不再认可,需重新认定。
※其他事项
(一)达到比原先认定类别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认定资格或原认定结果在申报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
4.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
5.有过违法犯罪、诚信缺失、违反公序良俗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等情况的。
因前款第1、2项情形取消认定资格的,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
(三)经市场化认定的人才,不享受资金补助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