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房住不炒”的要求,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取消限购、限售政策的计划。依据现行政策,外地户口满足3年内连续24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限购1套住房。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发布时间:2017年9月23日)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来源链接:https://www.sjz.gov.cn/col/1490952386143/2017/09/23/1506160411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