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初一个月内集中办理,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
办理流程:
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书面申请,并向学校提交证明性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市、区县教育局核办。
注意事项:
通过学籍系统办理省内转学和转入我市就读的业务,原则上不需提供纸质学籍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对准予转学的学生可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可发起转学申请。学生在转学前,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