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15日。
参保人员可通过“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行缴费,也可以到所属代办单位通过现金或扫码缴费。
办理手续:
(1)普通成年和未成年居民(非全日制学生):本地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外地户籍的提供本人在我市的居住证并签署未重复参保声明。非我市户籍且无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任一方的我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医疗救助人员中的成年和未成年居民(非全日制学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等基层管理组织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认定。
(3)全日制大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大学生学籍信息统一组织征缴。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国网学籍信息统一组织征缴。其中,医疗救助人员额外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华侨子女:需提供护照,父母一方户籍注销前为我市户口的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
(6)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中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居民: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定期抚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各项由他人代办的,均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