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6月9日
强化各类人员保护措施和防疫培训
(一)实施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全员考前健康状况监测
1. 考生须至少于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考前14天起到考试结束,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全员连续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加强对社会考生的健康监测。社会考生由各地考招机构负责引导注册“健康码”。滞留在外市的考生,要提前于考前14天返回。
2.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要求考生于考前14天每天12点前上报每日健康状况、目前所在地、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身体状况正常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正常考务安排进行管理。
身体异常考生和未及时上报考前7天相关监测信息的考生,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或考试期间如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及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持健康码红码者,要立即报告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逐一对身体状况异常者和持健康码红码者进行专业评估,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二)做好个人疫情防疫工作
考生要自觉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要做好口罩、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考生之间要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前14天尽量在校内活动减少外出,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不要离开居住地,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的好习惯。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考生入场和考试防疫管理
1. 考生于考前准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申报健康码的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调查表,签署《健康承诺书》,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给考试工作人员。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熟知考试的各项要求。
2. 在考点入口检测体温。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和检测体温,考生要注意与周边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
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所有进入考点的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逐一接受体温检测及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等核查,未申报健康码的考生还要提交《健康承诺书》。要控制入场速度,保证间隔,有序入场。持绿色“健康码”,体温低于37.3℃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经防疫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由专人引导,经专用通道,前往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做好后续应急处置工作。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市考招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身体状况异常及持健康码红码黄码者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相关工作。
3. 尽量避免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考生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消毒双手后,应直接进入考场考试,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进一步身份核验等工作。
4.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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