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领取细则

地方特产2022-06-11 08:32:02佚名

西安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领取细则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西安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技能提升补贴对象

  依法在西安市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注意:2022年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即可领取。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国家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登记注册有效的。

  (三)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四)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一)获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获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获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金额,待国家标准明确后确定。

  (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在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0元。

本文标签: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  标准  个月  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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