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旧国标电动车上牌
2019年4月15日前买的旧国标电动车没有时限要求,4月15日后购买的有效期3年。
1、对2019年4月15日(不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2、对2019年4月15日(含)至2021年7月24日(含)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蓝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设置过渡期3年,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哪些车不能上牌?
(一)既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未获得CCC认证证书,也不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的电动两轮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对2021年7月24日(不含)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