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军校报考指南(条件+流程)

地方特产2022-06-14 11:49:04未知

2022江苏军校报考指南(条件+流程)

2022年江苏省军队院校招生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②政治条件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

  ③高考文化科目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④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身体健康,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

  ⑤未婚。

  二、报考流程


  第一步 政治考核

  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下载或到人武部领取《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文末亦可下载附件),于6月1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武部现场报名登记并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文末亦可下载附件)。6月22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军分区(警备区)汇总考生政审信息后上报省军区。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就读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武部配合。

  第二步 心理检测

  6月25日至26日,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自行到各市检测点参加检测(心理检测地点与面试体检资格线一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检测合格的考生由军分区(警备区)出具心测面试表,凭表格参加体格检查和面试。

  第三步 体格检查和面试

  6月25日20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体检资格线。

  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依托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南京市秦淮区马路街1号,三号线常府街站向东约700米)开设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填写个人承诺书和病史采集表(文末亦可下载附件),戴口罩自行报到。

  初步时间安排:

  26日上午南京、下午镇江地区考生;

  27日上午扬州、宿迁地区考生,下午泰州地区考生;

  28日上午南通地区考生,下午盐城地区考生;

  29日上午常州、连云港地区考生,下午无锡地区考生;

  30日上午苏州、徐州地区考生,下午淮安地区考生,并组织漏检人员补检。

  除当场不能出示结果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项目,其他项目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可在离场前提出,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

  【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几日注意休息,饮食以清淡为主,不要饮酒;体检半天完成,必须空腹参检,检前不要饮水、进食。

  ②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的,自行携带眼镜(不得配戴隐形眼镜)。

  ③考生参检不得开私家车前往,乘坐公共交通,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④政治考核后,考生应减少外出旅游,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第四步 填报志愿

  7月1日,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本人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包括“合格”(含具体合格种类)、“不合格(可复检)”和“不合格(不可复检)”三类。其中,“合格”包含“舞蹈”“音乐”“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潜艇”“潜水”“空降”“特战”“防化”“油料”“其他”“医疗”等种类的一种或多种。1日至2日,根据体检结论,对照院校专业体检标准和选科要求,填报军队院校提前批次志愿;“不合格(可复检)”人员可先行填报。填报军队院校提前批次志愿的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

  【注意事项】

  ①6月29日起可先填报志愿,待7月1日体检结论公布后,再对照结论进行志愿修改,务必按院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和选科要求填报,否则将被退档。

  ②有不同体检要求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体检要求或不同选科要求的专业,须分为多个“院校专业组”分开填报。

  第五步 体格复检

  考生可于7月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体检结论,结论为“不合格(可复检)”人员,可于7月3日上午到体检站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身高、体重等体检当场已出示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第六步 投档录取

  7月8日,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考生中,根据军队院校不同选科类别、不同体检标准和不同性别要求的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若部分军队院校未录满,7月1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而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按上述规则向招生院校再次投档。

  四、有关待遇

  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

  本科毕业学员通常授予少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取得硕士学位的学员授予中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取得博士学位的学员授予上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

  实际待遇以国家和军队最新政策为准。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心理检测

  主要是检测考生对军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其是否适应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是否具备培养合格军官的基本心理条件。

  2、关于面试

  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现场不要紧张,自然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面试结论当场公布,不合格考生可当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3、关于体检

  体检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文末可下载该文件)组织实施。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3月1日前完成手术),体检时需提供手术相关证明,如手术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和缴费发票(发票为必须件)。

   特别提醒,谨防骗局:

  一是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

  二是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军校招生工作也一并结束,即使个别院校招生计划未招满,也不存在“补录”。

  以上信息如有更改,我们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公布,也可关注“江苏征兵”微信公众号,所有信息将同步公布。

  军校招生咨询电话:025-67855163;

  监督举报电话:025-67855185。

  【附件】

  附件1:病史采集表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3: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示例)

  附件4: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附件5: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填表说明】

  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采用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字样为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居中。表中正文字体均为小4号仿宋_GB2312体字,“拟报考军队院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填写”字样为黑体字。表中文字一律使用汉字简化字,表中年、月、日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此表涉及本人情况部分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可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打印或手工填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可以打印或粘贴。手工填写的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字迹要工整。

  三、“户籍所在地”指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填写至乡(镇、街道),“高考报名所在地”填写至县(市、区)。

  四、“本人主要经历”栏,从上小学时填写。

  五、填写栏中列明“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的,先在相应内容后的“□”内划“√”,有此类情况的详细填写,无此类情况的本栏内容不填写。

  六、“本人受奖惩情况”栏,除填写有关奖励表彰情况外,也应如实填写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情况。

  七、“本人出国(境)情况”栏,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出国(境)情况。所到国家(地区)应填写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包括过境的国家(地区);事由主要包括求学、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以及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八、“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共同生活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九、“本人及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栏,本人、家庭成员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按照“移居国(境)外”情形填写;“备注”处填写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变化,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自愿申请被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等。

  十、“初步政治考核意见”栏,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现实表现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政治考核结论”栏,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作出结论,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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