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2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将于2022年6月18日(周六)至19日(周日)进行。提示考生注意: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 6月18日 | 6月19日 |
上午 | 9∶00-11∶00语文 | 9∶00-11∶00数学 |
下午 | 14∶30-16∶30专业知识 | 14∶30-15∶30英语 |
二、考点安排
全市共设15个考点,分布如下:
考区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市南区 | 青岛电子学校(市南校区) | 市南区新昌路36号 |
市北区 | 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 | 市北区延安路90号 |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台东校区) | 市北区台东一路27号 | |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 市北区海泊桥159号 | |
青岛烹饪职业学校 | 市北区平安路24号丁 | |
青岛幼儿师范学校 | 市北区延安三路81号 | |
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 | 市北区河清路40号 | |
李沧区 |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 | 李沧区永年路25号 |
西海岸新区 | 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西海岸新区海湾路1118号 |
西海岸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西海岸新区隐珠二路799号 | |
城阳区 |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城阳区德阳路317号 |
胶州市 | 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胶州市广州南路南首 |
即墨区 | 青岛市即墨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即墨区文峰路68号 |
平度市 | 平度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平度市青岛路24号 |
莱西市 | 莱西市实验学校 | 莱西市北京东路33号 |
考生的具体考点、考场和座号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致2022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考生的一封信》(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750)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谨防上当受骗。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请考生在考前打印并妥善保存准考证,建议考生多打印几份备用,以防止丢失,考试结束系统关闭将不再提供打印服务。
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所有文字包括要求及提示,参加考试、志愿填报相关要求及提示内容印在准考证上,请按要求及提示做好相关事项。
考试结束后,成绩查询、录取报到等需要继续使用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1.熟悉考试环境。考生可在6月17日(周五)下午16:00后到考点指定区域内熟悉考试环境,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等)。为确保考试安全及防疫要求,考生和家长均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外长时间驻留拥挤,请考生和家长理解并配合。考试当天,考点会安排专人组织考生有序入场。
2.做好身心和物品准备。请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保持身体最佳状态。考试期间,沉着冷静,认真仔细,准确理解考试要求,正确使用各类文具,规范答题,充分发挥水平,争创优异成绩。
3.做好交通出行准备。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提前确定交通工具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请考生妥善安排好考试当天的衣食住行,充分预估到因气候变化、交通阻塞等原因带来的不便,留出充足的时间赶赴考点。
(三)积极采取防疫措施。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如实填报《山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字。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与考前48小时内(出核酸检测结果时间在6月16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核酸检测结果时间在6月17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一并上交给考点。
3.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考生、家长不要在考点附近聚集。
4.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5.考生进入考点后按要求佩戴口罩(核验身份过程中除外),鼓励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1.明确有关要求。
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就坐后应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检查。所有考试科目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得入考点,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入场前须主动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系统的检查。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体温监测等,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准考证丢失的,须自行设法上网打印。
本次考试实施两次安全检查,第一次是进入考点封闭区时,除准考证上写明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文具使用说明详见准考证打印),其它物品禁止带入封闭区。考生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个人物品,考点不负责考生物品的保管。第二次是进入考场时,考生须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
省考务规定要求:“其他任何无关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严禁将手机及其他摄、录像设备带入考场并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特别提醒:
(1)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请提前在考点外自行妥善处理禁止带入的物品。
(2)为防止考生无意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建议考生不要携带手机赴考点参加考试,如已经带至考点附近,建议在考点外自行妥善保管,但不得带入封闭区内。
2.遵规守纪,诚实应考。
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配备金属探测器、通讯设备屏蔽设备、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考点考试全过程实行电子监控,考生入场时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进行入场检查。严禁携带手机入场,严禁将试题、答卷拍照上网。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使用伪造证件、替考、携带无线通讯设备(含手机、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
(3)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发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目前山东省正在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这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考生务必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纪律规定,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诚实守信、遵守规则,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心存侥幸,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而产生违纪、作弊行为。
(五)成绩查询录取确认。
1.知识考试成绩将在7月5日前公布,具体事项请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内,向所在地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同时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须自行上网确认报到学校(具体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公告要求),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今年高考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请咨询报名所在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祝广大考生取得佳绩!
附件:
1.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2.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春季高考知识考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文学编导类、音乐类笔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自学考试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其他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七、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八、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
十一、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家或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区市 | 电话 |
市南区 | 82867969 |
市北区 | 66751131 |
李沧区 | 87890004 |
西海岸新区 | 86883586(东区) |
崂山区 | 88996516 |
城阳区 | 87866066 |
胶州市 | 82233855 |
即墨区 | 81726300 |
平度市 | 88368332 |
莱西市 | 88483778 |
青岛市 | 85786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