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职工医保政策的费用可以享受待遇和二次报销,自费部分不能二次报销。
温馨提示:西安医保报销材料
一、居民医保
参保城乡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社保卡)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挂账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
二、贫困人口医保
西安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出院结算时贫困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出院。
拓展阅读:西安医保咨询电话汇总
新城区
参保业务:029-87429876
待遇业务:029-87424266
碑林区
职工咨询:029-89625691
居民咨询:029-89625688
职工审核报销:029-89625685
莲湖区
1、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029-81512293
2、职工参保(单位立户、人员变更):029-81512251
3、职工待遇(零星报销、慢性病报销):029-81512285
4、异地就医、挂账生育保险:029-815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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