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南京医保局发布:
迁移期间住院:
2022年6月24日20:00前,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可正常办理出院并进行医保结算;6月24日20:00至6月26日24:00期间,对于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医保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再回原就诊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
【拓展阅读】城乡居民医保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30万)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