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镇一办户籍学生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能佐证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号或表;
(三)就近分配。
二、三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能佐证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三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号或表;
(四)相对就近分配。
三、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佐证家庭成员关系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片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地址与住所地址原则一致;
(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五)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号或表;
(六)分配原则。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由政府购买学位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到远、由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