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石镇公安机关武装巡逻、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良好,有高度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机动队员20名、辅警队员80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只限男性
3、机动队员:年龄18—28周岁,退伍军人优先,高中(含)以上学历,赤足身高1.75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72米),相貌端正,无生理缺陷及特征,视力在1.0或以上;
辅警队员:年龄18—3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赤足身高1.65米以上,相貌端正,视力在1.0或以上;
4、无违法犯罪记录。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2.报名地点:企石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3.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证明以及近期本人免冠大一寸蓝色彩照2张。
薪资福利待遇
1、应聘通过后由单位统一发放服装和个人装备。
2、机动队员工资待遇年薪约9.9万元,辅警队员工资待遇年薪约7.7万元,含“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保险。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面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的顺序进行,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
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769-86768833。
本公告由企石公安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