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2〕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