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市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安排入学的随迁子女。
听力言语障碍、智力障碍两类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视力障碍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读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应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