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入广州的条件(异地转移业务):
1.已在广州市外设立住房公积金账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
2.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广州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
温馨提示:
1.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后,转出地及时受理并转出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个工作日内可收到转入资金,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一致的将给予自动入账;
2.若异地转入业务申请办理后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确认入账,请及时联系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如转入资金信息匹配不一致,经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转出中心协商处理后可匹配一致的,需职工本人在线确认入账。若协商后匹配不一致,则需职工重新发起异地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