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合作银行有哪些?利率是多少?

地方特产2022-06-16 10:59:58佚名

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款合作银行有哪些?利率是多少?

  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长沙中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组合贷,合作银行与利率、办理流程如下:

  合作银行:目前商转公组合贷款合作银行为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

  银行利率:

  三家银行贷款利率一致,现行利率如下:

  首套房:

  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

  5年期以上:LPR(4.45)+75BP=5.2%。

  二套房:

  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

  5年期以上:LPR(4.45)+95BP=5.4%。

  办理流程:

  (一)个贷申请

  借款人通过热线电话、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营业部柜台现场咨询确认贷款政策及流程,确定办理方式,并将所有申请资料递交中心友谊路营业部二手房专区受理。

  (二)房屋查勘

  省直中心和担保机构对借款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房屋查勘。

  (三)审批和签约

  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配偶)到省直中心友谊路营业部二手房专区办理银行亲见手续,签署《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借款人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办理:

  1.自主办理方式

  借款人签署《个人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后,自筹资金结清原银行按揭贷款,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贷款房产注销抵押手续,再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抵押登记,并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原件交至友谊路营业部二手房(商转公)专区,担保机构领回抵押权证收押。担保机构向省直中心、商业银行出具《组合贷款担保函》,省直中心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2.其他房产抵押方式

  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产未出不动产权证书且不属于拆迁范围的,可用本人或配偶名下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设定抵押。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向其缴纳贷款额10%的保证金,持拟抵押的房产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机构领取抵押权证收押后,向省直中心、商业银行出具《组合贷款担保函》,省直中心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给借款人,借款人把原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借款人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向担保机构申请退还保证金。

  3.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方式

  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签订《商转公组合贷款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协议》,向其缴纳代办服务费、贷款额10%的保证金,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担保机构向省直中心、商业银行出具《担保函》,省直中心、商业银行放款至资金监管账户,担保机构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原商贷还款账户,协助借款人结清原银行按揭贷款,并代为办理抵押注销和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人向担保机构申请退还个人保证金。

本文标签: 借款人  组合  省直  商业银行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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