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
石家庄市重点管理区的养犬人应当向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
个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居留证;
(三)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四)犬只全身电子照片;
(五)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养犬登记申办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及时发放养犬登记证,发放犬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及时反馈理由。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骗取的养犬登记证无效。
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养犬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养犬登记?
养犬人可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重点管理区办证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居留证)、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全身电子照片、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