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呼公交管通[2022]12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扩投资促消费相关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调整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的道路限行管理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除城区快速路、高架路主路全天24小时禁行外,允许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在其它城区道路每日避早晚高峰通行(早高峰时段7:00---9:00;晚高峰时段17:00---19: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之前发布的其他通告内容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主。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