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裁员率:
裁员率=单位上年度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人数÷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人数×100%
返还基数:
2021年失业保险中断缴费的,补缴后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补缴的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可作为返还基数,但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和利息不列入返还基数。返还年度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其单位和个人缴费不再作为返还基数。
返还范围:
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企业,职工在30人及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严重失信企业和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不在返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