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认定标准: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且网签备案时间及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
契税补贴提交申请时间截止2022年11月30日。
购房范围认定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购买横州市范围内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首套房认定标准:
本次补贴中首套房指家庭首套住房。
家庭认定标准:未婚成年人或者已婚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等。
首套房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名下无横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横州市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补贴方式:
补贴以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注意事项:
(一)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房、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新建住房不予以补贴。
(二)2022年6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予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三)领取契税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契税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四)在2022年6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期间购买两套房产以上(含两套)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房(视属于哪一类对象)的契税补贴。
(五)同一套房屋共有人之间占有份额的转移登记,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