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机动车换新行驶证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车主委托书(原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6、在交管系统平台内机动车无照片的小型车辆须在各分所重新照相办理;大中型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须在驻汽车检测线服务站重新照相后办理
7、大中型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须提供属地大队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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