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领取
1、线上申请:
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服务网络平台申请。
2、线下申领:
失业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区人社部门、街(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审核期限:
现场申请的,经办机构应即时审核,现场告知申请人结果。通过网络平台申请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自申领当月计发待遇,于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申领发放。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补助金不予补发,但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一)因患病住院治疗的;
(二)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确有其他合理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