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市叠彩区属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地方特产2022-06-16 17:21:41未知

2022桂林市叠彩区属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桂林市叠彩区属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按照“统一管理,同步招生”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在自愿选择的前提下报读民办学校,不得违背学生和家长的意愿。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都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确定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

  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叠彩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原则上只能在叠彩区范围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且具备充足住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剩余计划可在四城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不得跨设区市范围招生。

  2.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提出当年招生意向,在规定的时间向区教育局报批。区教育局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后,正式下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经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3.制定招生方案。民办学校以教育局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收费标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住宿情况、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日程等内容。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经区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对外公布并实施。

  4.公布招生简章。民办学校依据本校招生方案内容制定2022年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5.组织网上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

  (1)报名方式。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接受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

  (2)报名对象。就读我区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条件一: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叠彩区户籍。

  报名时需提交材: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叠彩区的户籍、居住地证明、就读儿童的出生证。

  条件二: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持有叠彩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

  报名时需提交材: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本、监护人持有叠彩区居住证、就读儿童的出生证。

  (3)报名办法。

  ①6月24日-3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在桂林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上自愿选择1所民办学校进行网上登记信息。

  ②7月2日-3日,现场审核材料。故意填写虚假信息骗取报名、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在民办学校的录取、就读资格。

  ③7月7日学校将材料交区教育局复核。

  6.规范录取程序。

  (1)直接录取。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学生。已被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加其它民办学校的录取。

  (2)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大于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须在区教育局的组织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学生。电脑随机录取时,以民办学校为单位由系统给每一位报名的学生随机分配一个录取顺序号,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进行录取。电脑随机派位过程邀请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空位按序递补。对于因学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应按各民办学校相应招生范围内报名学生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直至报名人数不足以递补空位。已被民办校录取(含递补录取)的学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即视为同时放弃所有参加网上招生学校的报名和录取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民办学校的报名、录取。

  (4)学校子弟及配建小区子女的录取程序。民办学校可在相应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民办学校在面向社会招生前,应在校园内及学校网站上对学校子弟及配建小区子女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格式进行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将此类学生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录取。学校子弟及配建小区子女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学校不再面向社会招生;报读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应直接录取所有报读学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招生范围内继续面向社会招生。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教育局  招生计划  范围内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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