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获取方式
研究生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在校生学籍信息采集平台填报有关信息。
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功能区管委党群工作部对有实习需求的研究生学籍信息、就业状态、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审核,对学籍信息符合条件、在读期间处于未就业状态的,确认研究生实习资格。
二、岗位获取
➤岗位发布
基地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上传实习岗位,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功能区管委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发布。
➤岗位对接
(一)由组织学生到青开展集中实习意向的高校(科研院所),在“研究生实习平台”进行需求对接,或通过向意向基地发送“合作邀请”进行对接。
(二)有实习需求的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实习平台”注册并创建个人简历,自行查找选择基地和实习岗位,或根据平台自动匹配的岗位,投递实习简历。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对申请实习的研究生进行条件审核或线下对接确认。
➤达成实习对接意向的各方进行网上签约,签约方式为集中组织和个人对接两种。
(一)集中组织。校企双方达成集中实习合作意向的,由基地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上传校企盖章的《校企合作协议书》、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的研究生名单(盖章)及基地、研究生、高校(科研院所)三方签署(研究生签字,校企盖章)的《青岛市研究生实习协议书(集体)》。
(二)个人对接。研究生与基地达成实习意向的,由基地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上传基地、研究生签署(研究生签字,基地盖章)的《青岛市研究生实习协议书(个人)》。
➤管理与评价
基地按规定组织研究生实习。基地对实习研究生进行动态管理,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对研究生到岗、离岗、留用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实习结束后,双方可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对实习情况进行互评,研究生可根据需要在平台打印实习证明,由基地加盖公章。
三、补贴标准及时限
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在读期间每人可累计享受最长3个月的实习生活补贴。享受实习生活补贴时间以首个到岗实习日为起点。到岗实习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足15日的,不予发放当月实习生活补贴。
四、申请方式及材料
实习生活补贴采取集体申报和研究生个人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一)集体申报。与基地达成集中实习合作意向的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进入“实习生活补贴集中申报”模块提交补贴申请,并上传《诚信申报承诺书(集体)》。
(二)个人申报。与基地达成实习意向的研究生,按规定通过“研究生实习平台”进入“实习生活补贴个人申报”模块提交补贴申请,并上传《诚信申报承诺书(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