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原籍升学
1.本区户口但不在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可申请在就读地升初中,通过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现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初中升学。未申请及无学位余额乡镇的本区外乡镇毕业生,回原户籍对口初中录取。
2.本区户口在外地就读,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2022年7月5日之前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受理、审核,按户籍安排初中。
3.外地户籍在本区就读,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带走。
办理程序如下:
①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②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③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原件交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基础教育科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