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企业逾期未报送年报有什么后果?
罚款(新增)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合信用惩戒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公示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移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和信用修复的记录会一直存在。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
部门 | 咨询电话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89660036 |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 0577-85851730 |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瓯江口分局 | 0577-88078759 |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88060268 |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85626803 |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88618232 |
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3483802 |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2523702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5629637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7222482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3739021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59871075 |
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7892030 |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67582325 |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0577-59928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