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都可以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
(一)参与发票种类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取得的由长春市朝阳区限上贸易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参与抽奖发票金额抽奖发票分为两个档次,抽奖发票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含)(含税)-5000元(含税),二档为单张发票金额5000元(含)(含税)及以上。发票为正数有效发票,不含已作废、红冲发票。
(三)参与主体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发票所载“购方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购方识别号”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电话”填写电话号码,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四)参与抽奖发票开具时间段长春市朝阳区限上贸易企业在2022年6月18日至6月26日期间开具的符合上述规定发票。
开奖办法:
6月18日至6月26日期间开具的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发票,上述发票自动进入发票抽奖系统进行抽奖。
抽奖方式:
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朝阳区税务局按抽奖范围,提前提取所有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数据提供给朝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作为抽奖数据。抽奖号码由印制在发票票面上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构成,中奖发票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